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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网络推广帐户被停余款要回难

  中安在线讯 如今是互联网尤其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时代,互联网广告在企业营销中的地位和价值越显重要。网络广告已经成为所有行业重要的线上营销渠道。可是在这种新兴的产业背后产生的纠纷,维权确实是如此的难。近日,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网络推广案件。

 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2010年8月签订谷歌ADWORDS广告代理协议,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收取广告代理服务费和广告费,为甲公司进行谷歌广告网络推广。合同签订后,甲公司即支付乙方所有费用款,乙公司随即为甲公司开通谷歌网上广告帐户进行服务。但甲公司于2010年11月上旬发现,自己的广告帐户从2010年11月6日其无故始终处于停止状态,导致乙公司承诺的广告推广服务实际无法进行。

  现在甲公司广告帐户金额尚有余款。后来甲公司多次找乙公司协商请求重新开通帐户或退回余款,均被乙公司以某外省代理商(为其前上级代理商丙公司)出现经营上的问题,导致其无法履行服务内容为由多次推诿,长期拒不解决。

  甲公司遂起诉法院,要求判令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。

  目前,案件正在审理中。(彭丹丹,记者:赵娣)